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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药品广告不得有涉及药品的宣传

发表于 2026-10-17 06:03:36 来源:烟消火灭网

“三天见效,非药根治鼻炎”——这话要是品广印在纸巾包装上,你信不信?得有的宣反正我不信。可偏偏有人信。涉及去年我陪家人去药店,药品货架上摆着一款“鼻舒贴”,非药包装正面印着“缓解鼻塞、品广流涕、得有的宣打喷嚏”,涉及背面小字却写着“本品为日用品,药品非药品”。非药店员凑过来补了一句:“这个效果比药还好,品广好多顾客回购。得有的宣”我翻到侧面,涉及果然一行小字:“不能替代药品。药品”这就有意思了——正面敢吹,背面认怂。

《广告法》第十七条写得清清楚楚:除医疗、药品、医疗器械广告外,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,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。翻译成大白话:你不是药,就别装药。可现实里,打擦边球的太多了。消毒湿巾标“杀菌99.9%”算擦边,牙膏写“抑制牙龈出血”算越界,连内衣都敢说“缓解乳腺增生”。

为什么屡禁不止?一个字:利。药品批号难拿,临床试验烧钱,审批周期动辄三五年。日用品、消毒产品、普通食品的备案门槛低得多,换个包装就能上市。成本几毛钱的膏贴,贴上“古方秘制”“老中医推荐”的标签,卖到几十上百。出了事,一句“个体差异”就能搪塞。违法成本呢?广告费用三倍以下罚款,广告费做低点,罚个几千块,不痛不痒。

我见过最离谱的案例,是一款“量子能量袜”,宣称“穿上降血压、通血管”。包装盒上连成分表都没有,只有一行“高科技量子纤维”。后来被市场监管部门查处,罚款八千。八千块,对一款月销十万单的产品来说,连九牛一毛都算不上。更魔幻的是,查处之后换个链接继续卖,评论区照样有人喊“有效”。

消费者不是傻子,但架不住话术精准。“辅助改善”“有助于”“体验装反馈”这些词,既绕开了“治疗”的硬红线,又给足心理暗示。再加上短视频里“真人出镜”的素人分享——镜头前一个大妈抹着眼泪说“用了三个月,血糖稳了”,底下挂着小黄车。你点进去看资质,营业执照是商贸公司,食品经营许可证,跟药半点关系没有。

平台有没有责任?有。但审核机制往往滞后。关键词过滤能拦住“治疗”“根治”,拦不住“告别”“断根”“不再复发”。人工审核面对海量商品,只能抽检。等投诉积累到一定量,商品早赚够了。有个做电商的朋友跟我透底:“先上架猛推,被警告就下架,换个马甲再来。罚款当推广费,划算。”

真正该较真的,是那些把非药品当药品卖的线下场景。药店把“消字号”产品摆在处方药柜台旁边,导购穿着白大褂推荐“搭配使用效果更好”。老人分不清“国药准字”和“卫消证字”,只看包装上那个红底白字的“OTC”标志——等等,非药品哪来的OTC?那是印刷厂排版时“借鉴”的。

说到底,监管要长牙齿,平台要真审核,消费者得学会看批号。药品批号是“国药准字”,消毒产品是“卫消证字”,普通食品是“SC”开头。包装上写“本品不能替代药品”的,你就当它是句免责声明,别当医嘱。至于那些把“疗效”印在正面、把“免责”藏在背面的产品,我的建议很简单:正面吹得越狠,背面写得越小,你越该放下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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