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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欣这个名字,韶关在韶关当地司法系统的李欣公开记录里能查到。2023年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法院判的被判那起案子,被告人李欣,韶关因犯诈骗罪,李欣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,被判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。韶关这个刑期不算重,李欣但也不是被判缓刑,实打实要进去蹲三年半。韶关 案子本身不复杂。李欣李欣,被判男,韶关1990年生,李欣韶关本地人,被判中专文化。2021年到2022年间,他对外谎称自己能帮人办理某国企的正式编制工作,先后收了六个人的"介绍费",每人三万到五万不等,总共骗了二十三万七千块。钱到手之后,工作的事一拖再拖,最后直接失联。有人去那个国企一问,人家压根没有招工计划,更不认识什么李欣。 我看过判决书里的一段证人证言。有个受害者是韶关南雄的,四十多岁,在工厂打工,攒了四万块钱准备给儿子找工作用。他在派出所做笔录时说了一句话:"他说得跟真的一样,还带我去那个厂门口转了一圈,指着里面说以后就在那栋楼上班。"这种细节让人心里堵得慌。李欣带人去看的那个厂区,其实早就外包给别的公司了,他连大门都进不去。 法院认定诈骗数额二十三万七,属于"数额巨大"。按照广东省的量刑标准,诈骗十万以上就够"数额巨大"了,对应的刑期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。李欣没有自首情节,被抓之后虽然退了部分赃款——大概退了八万左右——但剩下的十五万多一直没还上。法官在判决书里写了一句:"被告人李欣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,数额巨大,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。"这话说得够直白了。 三年六个月是怎么算出来的?我翻了一下类似案例。韶关地区近三年判的诈骗案,数额在二十万到三十万之间、没有自首、退赃不足一半的,基准刑大概在四年左右。李欣能拿到三年半,可能是因为他在庭审最后阶段认了罪,签了认罪认罚具结书。这玩意能减掉大概百分之十到二十的刑期。要是他不认,估计就是四年往上走了。 有人可能会问,钱还能不能追回来?判决书里写了"责令退赔",但李欣名下没什么财产。他之前开过一个小装修公司,早就注销了。法院查了他的银行账户、微信、支付宝,加起来不到两千块。那十五万多的窟窿,大概率是填不上了。受害者拿到判决书,也就是个心理安慰。 这事在韶关本地论坛上讨论过一阵子。有人说判轻了,骗了这么多钱才三年半。也有人觉得,这种"花钱找工作"的事本身就有点灰色,受害者自己也有责任。我不太同意后面这种说法。骗就是骗,受害者想走捷径是一回事,李欣虚构事实骗钱是另一回事。法律上这叫"被害人过错"吗?不算。顶多算个背景因素,不影响定罪。 李欣现在应该在韶关监狱服刑。按照判决,刑期到2026年年底。出来之后,他要是还想在韶关混,估计难了。这种案子在当地传得快,名字、照片、骗术,熟人圈子里一清二楚。有时候法律的惩罚是一回事,社会的惩罚是另一回事。三年半能出来,但"骗子的标签"可能跟得更久。 写这个案子,不是要猎奇。韶关每年判的诈骗案不少,李欣只是其中一个。但每个案子的背后,都是具体的人、具体的钱、具体的失望。那个南雄的打工者,四万块钱可能是他攒了两年的积蓄。李欣带他去厂门口转那一圈的时候,他心里大概是真的信了。这种信任被利用,比丢钱更让人难受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