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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了更加合法合规运营网站我们正把用户协议里那行“如有争议,为更最终解释权归本网站所有”删掉。加合这行字我们用了七年,法合直到上个月一个较真的规运用户截图投诉到网信办,说这属于典型的营网霸王条款。整改通知下来的站们正那天下午,技术总监老周把键盘一推,为更说了句大实话:“咱们早该改了,加合这行字除了吓唬人,法合真上法庭屁用没有。规运” 真正动手改才发现,营网问题远不止一行字那么简单。站们正用户注册时勾选的为更那个“我已阅读并同意”的复选框,背后挂着的加合协议文档有一万三千字,里头密密麻麻全是法合法律术语。我们自己做内部测试,让五个新来的实习生读一遍再复述,没一个人能说清楚“数据可携权”到底是什么意思——这玩意儿连我们自己都解释不利索,凭什么要求用户理解? 于是我们花了两周时间重写协议。把“用户在本平台产生的全部内容,包括但不限于文字、图片、音视频等,均视为授权平台在全球范围内永久免费使用”这种话,改成了“您发布的内容仍归您所有,我们只在您使用本网站功能时展示它,不会拿去做别的事”。法律顾问看完初稿直皱眉,说表述不够严谨,但产品经理坚持要这么写:“严谨到没人看得懂,跟没写有什么区别?” 接着处理的是Cookie弹窗。以前那个弹窗右下角有个小灰叉,点了关闭就等于默认同意所有追踪。现在改成两层——第一层告诉用户我们收集哪些数据,用于什么目的,第二层让用户自己勾选“个性化推荐”和“广告推送”两个选项,默认全不选。上线第一天,选择关闭追踪的用户占了87%,广告主那边立刻炸了锅,说定向投放效果会大打折扣。但运营总监在周会上拍板:“流失一点广告收入,总比被罚营业额5%强。” 最麻烦的是用户注销功能。以前用户想删号得发邮件申请,客服人工审核,流程拖个三五天是常事。现在按照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要求,必须在用户提交请求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删除。我们干脆把注销按钮放在了设置页最显眼的位置,点进去就三步:验证身份、确认注销、永久删除。有老用户跑来骂我们:“你们是不是疯了?这么容易注销,用户跑了怎么办?”我反问他:“你见过哪个正经饭店,因为怕客人吃霸王餐就不让人结账出门的?” 合规整改这活儿,干起来才知道有多琐碎。后台日志要保留至少六个月,用户投诉渠道要设置显眼的人工客服入口,连网站底部的备案号都得换成新的电子链接格式。上周五晚上十点,运维小刘还在机房调SSL证书,因为新规要求所有页面必须启用HTTPS加密。他一边敲命令一边跟我吐槽:“以前觉得合规就是贴个ICP备案号的事,现在感觉像在给自己脖子上套了个紧箍咒。” 但话说回来,这紧箍咒戴久了,反而觉得踏实。以前总担心哪天被约谈,现在每天按着清单逐项自查,心里那块石头落了地。用户那边反馈也不错——协议改简单之后,注册转化率反而涨了3%,因为没人再被那堆天书吓跑。你说奇怪不奇怪,越把规则摊开在阳光下,信任反而来得更容易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