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局对校园安全工作履职不力问题的通报
3月14日上午,教育局对XX区第三小学教学楼三楼走廊的校园护栏突然断裂,一名二年级学生从缺口处坠落,安全造成左腿骨折、工作颅脑轻微损伤。履职事后调查发现,不力报该护栏两年前就被校方发现焊缝锈蚀,问题但一直未安排维修。教育局对更离谱的校园是,教育局在去年秋季开学安全检查中,安全给这所学校的工作安全评分是“优秀”。
这不是履职孤例。我翻了一下近半年我市各区教育局上报的不力报校园安全自查报告,几乎每一份都是问题“领导高度重视”“制度健全”“排查全面”。可实际情况呢?教育局对XX中学的消防通道被杂物堵了三个月,XX小学的食堂留样冰箱坏了半年没人修,XX幼儿园的保安年龄超过60岁,连防暴叉都不会用。这些学校在教育局的台账里,统统是“安全达标”。
问题出在哪儿?不是没制度,是制度只挂在墙上。教育局每学期都发文件要求“地毯式排查”,可排查的人是谁?往往是学校自己。自己查自己,谁会往死里查?查出来问题写进报告,等于给自己扣分,年底考核要吃亏。于是大家心照不宣:小问题写“已整改”,大问题写“正在推进”,实在瞒不住的,就写“客观条件限制,已上报”。教育局那边呢,收到报告翻一翻,盖个章,归档,完事。
我认识一位在教育局安全科干了八年的老科员。他跟我说了句大实话:“我们科就三个人,要管全区两百多所学校。真挨个跑,一年都跑不完。只能抽查,抽查也多半是看材料。材料做得漂亮,就是安全。”这话听着刺耳,但你去看看那些出事的学校,事后翻出来的检查记录,十有八九都是“材料齐全”。
更让人不安的是问责的力度。XX区那次护栏断裂事故,最后处理结果是:校长诫勉谈话,分管副校长警告处分,教育局安全科科长写检查。没了。那个两年前就发现锈蚀却签了“正常”的维修工,连名字都没出现在通报里。这种“高举轻放”的处理方式,等于告诉下面的人:出事靠运气,处理靠演技。只要别出人命,写个检查就能过关。
但孩子们的安全,不能靠运气。教育局的履职,不能靠材料。我建议三件事:第一,安全检查必须由教育局牵头,联合住建、消防、市场监管,组成跨部门小组,直接进现场,不看材料看实物。第二,检查结果和校长、局长的乌纱帽直接挂钩,发现一处重大隐患未整改,先停职再调查。第三,把家长拉进来,每个学校门口贴一张“安全隐患举报二维码”,家长拍了照上传,教育局必须48小时内回应。
说这些不是要跟谁过不去。我也有孩子在上小学。每次看到那种“高度重视”的通报,我就想,高度到底有多高?能不能高到让一个锈蚀的护栏在断掉之前就被换掉?能不能高到让一个不会用防暴叉的保安在出事之前就被辞退?校园安全不是写出来的,是走出来的、查出来的、盯出来的。教育局要是只坐在办公室里“履职”,那通报就永远写不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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