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去年冬天,帮助我陪朋友去派出所报案。网络他被人拉进一个“兼职刷单”群,犯罪垫付了八千多块,帮助对方说系统卡单,网络要再转一万二才能解冻。犯罪他犹豫了一晚上,帮助第二天群解散了。网络做笔录时,犯罪警察翻着聊天记录说:“这钱基本追不回来,帮助服务器在境外,网络收款码是犯罪买的。” 朋友不是帮助第一个,也不会是网络最后一个。但真正让我在意的犯罪,是那个卖收款码的人。他可能就住在隔壁小区,用自己或亲戚的身份证注册了几个商户号,转手租给“跑分”平台,每月拿两三千块“租金”。他觉得自己没骗人,只是“借个码”。可没有这些码,诈骗团伙的钱根本流转不起来。 帮助网络犯罪,听起来像法律术语,拆开看就是:你明知道对方在干坏事,还给他递工具。工具不一定是刀枪,可能是一张银行卡、一个微信号、一台服务器,甚至只是帮忙拉个人进群。刑法里有个罪名,叫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”,2019年到现在,起诉人数翻了十几倍。数据背后,是大量普通人觉得“这不算什么事”。 我见过一个大学生,在群里看到“租微信号,一天八十”,就把自己三个小号租了出去。对方用他的号发诈骗广告,他不管。后来警察找到学校,他懵了:“我又没骗人,号也不是我用的。”可号是他的,实名认证是他的,受害者转的钱,第一站就进了他名下的账户。他赔了钱,还留了案底。 这类案子有个共同点:帮助者离诈骗很远,远到觉得自己无辜。可网络犯罪是链条作业,有人写脚本,有人买账号,有人洗钱,有人拉人。每个环节都觉得自己只是“打杂的”,但链条断了,诈骗就转不动。你卖一张卡,可能就帮人转走了别人一辈子的积蓄。 更麻烦的是,很多人不是被胁迫,是被“小利”钓上钩的。租号一天八十,卖卡一套五百,帮忙转个账给五十。钱不多,刚好够让人忽略风险。我翻过一些判决书,被告人的供述里高频出现“我以为没事”“别人也在做”“来钱快”。这些词凑在一起,就是一条完整的犯罪心理链。 平台也在推波助澜。有些社交软件对“租号”“卖卡”的暗语审核不严,搜“跑分”“代收”还能找到隐晦广告。举报了,封一个号,第二天换个词又出来。技术对抗是长期的,但普通人能做的,其实很简单:别租,别卖,别帮人转来路不明的钱。 我朋友那八千块,最后没追回来。他删了那个群,但偶尔还会收到类似的好友申请。他说现在看到“兼职”“轻松”“日结”就条件反射地关掉。这反应有点过度,但不过度不行。网络犯罪的门槛在降低,帮助的门槛也在降低。你不需要懂技术,不需要认识诈骗犯,只需要贪一次小便宜,就可能成了链条上的一环。 写这些不是吓唬谁。只是觉得,很多人做决定时,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帮什么。如果知道那八十块租金背后,可能是一个老人的救命钱,一个学生的学费,一个家庭的积蓄,手会不会抖一下? 法律不看你“知不知道具体谁被骗”,只看你“知不知道可能被骗”。这个“可能”,就是红线。别踩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