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骗了诈骗犯的钱犯法吗

发表于 2026-10-17 06:17:08 来源:烟消火灭网

老周在QQ上收到一条消息,骗诈骗犯对方自称是犯法某公安局的“李警官”,说他涉嫌洗钱,骗诈骗犯要他把钱转到“安全账户”核查。犯法老周是骗诈骗犯个明白人,一眼就看出这是犯法骗局。但他没直接拉黑,骗诈骗犯反而起了别的犯法心思——他假装慌乱,按对方指示操作,骗诈骗犯先转了5000元“保证金”,犯法又转了1.2万“清查费”。骗诈骗犯等对方要他再转3万时,犯法老周说账户限额了,骗诈骗犯明天再转。犯法

第二天,骗诈骗犯老周报警了。警察问他转出去的钱怎么回事,他说:“我知道他们是骗子,但我就是想看看他们能骗到哪一步。这钱是我主动给的,不算被骗吧?”警察哭笑不得,告诉他:这钱能不能追回来另说,但你主动给骗子转账的行为,法律上叫“自愿交付”,骗子构成诈骗罪未遂,而你——不构成犯罪。

骗子的钱能骗吗?刑法里有个概念叫“财产犯罪的对象”,指的是他人占有的财物。诈骗犯骗来的钱,在他手里算不算“他人财物”?算。因为他通过非法手段取得,但占有状态是事实存在的。你从他手里骗回来,本质上是“黑吃黑”,依然可能构成诈骗罪或盗窃罪。但老周的情况不同,他不是从骗子手里骗钱,而是主动把钱送给骗子——这属于“被害人承诺”,虽然承诺是基于错误认识,但既然他明知是骗局还主动给,这个承诺在刑法上有效力吗?

答案是否定的。被害人承诺必须基于真实意愿,老周虽然知道对方是骗子,但他给钱的目的不是“送钱”,而是“钓鱼”——他想让骗子继续表演,以便收集证据或让骗子在后续操作中暴露更多信息。这算不算“自愿”?法院在类似判例中通常认为,如果被害人明知对方是诈骗犯还主动转钱,且转钱目的不是为了获取非法利益,而是为了配合警方侦查或自我取证,那这笔钱在民事上属于“不当得利”,骗子应当返还;在刑事上,骗子对该笔钱构成诈骗罪既遂——因为老周虽然识破了骗局,但骗子确实实施了欺骗行为,老周给钱的行为是基于“想看看对方下一步”的心理,这仍然属于“陷入错误认识”吗?

严格说,老周没陷入错误认识,他清醒得很。所以骗子对他这笔钱不构成诈骗罪既遂,只能算未遂。但老周自己呢?他主动转账,不构成“被骗”,也不构成“诈骗他人”——他没骗任何人。所以他不犯法,但钱大概率追不回来。

有个真实案例:2021年浙江某男子接到诈骗电话,反手把骗子拉进一个“反诈群”,群里全是受害者,大家凑了8000块,让男子转给骗子当“诱饵”,骗子收到钱后立刻拉黑所有人。男子报警,警方说这钱属于“主动交付”,无法按诈骗案立案,只能走民事纠纷。最后钱没要回来,群里人还怪男子“演技不够好,没让骗子多聊几天”。

骗诈骗犯的钱,法律上分两种情况:如果你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手段,让骗子主动把钱给你(比如冒充黑社会威胁他),那构成诈骗罪或敲诈勒索罪;但如果你是“反骗”骗子,比如假装上钩,让骗子给你转“手续费”或“解冻费”,那要看你的行为有没有让骗子陷入“必须给钱才能避免更大损失”的错误认识——如果有,你构成诈骗;如果没有,你只是“诱导对方主动转账”,那骗子属于“被害人承诺”,你不构成犯罪。

老周属于后者。他既没威胁,也没虚构事实,只是顺着骗子的剧本演。骗子让他转钱,他就转,骗子以为他上钩了,但实际是老周在“钓鱼执法”。法律不惩罚这种“反向操作”,但也不保护你的钱——你主动给出去的钱,法律不认为是“被骗取的财物”,骗子不用退,警察也难追。

所以,骗诈骗犯的钱,不犯法,但你可能血本无归。更现实的是,骗子比你更懂法律,他们往往在收到钱后第一时间转移,你连起诉对象都找不到。老周最后那3万没转,他报警后,警察说:“你这5000块和1.2万,就当交学费了——下次直接拉黑,别跟骗子玩心理战。”老周不服,说:“那我这算见义勇为吗?”警察笑了:“算,但见义勇为的钱,国家不报销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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